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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经验: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标准与变化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3-08

  “非典经验”: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标准与变化

  2002年11月16日,广东首先发现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症(SARS)的病例。短短几个月时间,SARS迅速扩散和蔓延至众多。

  根据世卫组织统计,截至2003年8月7日,全球累计“非典”病例共8422例,其中内地累计病例5327人,死亡349人,居世界首位。

  也正是这一年,开启了现代应急管理体系的“元年”,推动着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跨越式的发展与变革。

  东北鼠疫

  公共卫生防疫制度的思考

  在古代没有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历史书对瘟疫的描述大多为“人死无算”“户丁尽绝”“十室九空”等,没有具体的死亡记录,没有流行病学数据,没有数据显示人们的防疫行动,全是自生自灭的自然过程。

  直到清末1900-1911年东北大鼠疫,伍连德作为东三省防疫总医官在历史上首次采取了防疫手段,建立了应对措施体系,在四个月内疫情得到有效的控制,将危机解除。

  从历史上看,此次防疫工作从组织管理、措施实施、医疗救护、防疫检疫等方面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效。清朝官员发起并成立了“卫生会”,组织机构下设到县、厅一级,社会各界响应成立临时防疫会。

  当即颁布了防疫法规,制定严格的疫情报告制度和查验隔离制度,开展入室检验、隔离、消毒、信息登记等强制性的防疫措施。

  在这场胜利的“战疫”中,催发了人们对于建立永久性防疫组织及公共卫生防疫制度的思考。

  “非典”暴发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机制空白

  2003年“非典”暴发,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机制的空白,为了弄清数据,有关部门不得不对北京地区二级以上的175家医院,一家一家地进行核对,才查清北京地区所有医院收治的病例。

  直至2003年4月1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在视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时表示,要推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整套机制的建立。这是领导人第一次公开提出应急机制建设。

  2003年4月20日,时任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卫生部副部长朱庆生宣布疫情将由此前的五日一报改为一日一报。当日下午,新华社发布中共的决定,免去张文康卫生部党组书记职务,免去孟学农北京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职务。4月23日,成立国务院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全国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同时,财政设立20亿元非典型肺炎防治基金。之后,抗击“非典”的工作开始走上正轨。

  2003年5月9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第376号令,公布施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在我国建立起“信息畅通、反应快捷、指挥有力、责任明确”的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法律制度。《条例》的公布施行,标志着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进一步完善。

  这份被认为是“公共卫生事业的转折点”的法规条例,从动议起草到正式发布实施只相隔20多天,开创了立法的“SARS速度”。

  2003年6月24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解除对北京的旅行警告,同时将北京从非典疫区名单中排除。从全国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成立,到世界卫生组织宣布“双解除”,“非典”战疫仅仅用了两个月时间。

  “非典”之后,在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的洗礼中,公共管理体系不断发展成熟,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

  SARS后十年

  投入117亿元的体系建设

  “SARS就像一面镜子,一下子反映出许多长期被忽视的公共卫生问题。”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胡永华说,“但它也是一次契机,一次让公共卫生事业赢得发展的契机。”

  SARS之后,全国公共卫生系统开始了空前的大规模建设。政府投入117亿元解决疾控方面的硬件设施,建设专门用于接收呼吸道传染病病人的负压病房,是硬件设备升级的一个典型例子。经过十年的发展,负压病房不仅在医院得到了普及,部分城市还配备了负压救护车,最大限度地减少医务人员感染的几率。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行病首席科学家曾光曾经在采访中提到,硬件建设中最有成效的还是信息报告系统建设。曾光描述了上世纪90年代信息报告系统的状况:“当时,每年全国开疫情会,就是算账会,各省参会的人都自己带着算盘,相当落后。”

  “非典”后几年,在原卫生部的牵头下,全国组建了公共卫生监测预警系统,形成了一套严谨的信息报告制度。最值得一提的便是疫情网络直报系统。这套信息系统覆盖、省、市、县、乡五级行政机构,可以将全国31个省份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直接报告给政府。

  SARS之后的十年里,先后修改了《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和《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这些法律在后来的传染病防治中开始显现作用。

  “非典”以后,又经历了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疾病防控从疲于应付到从容应对,从被动迎战到主动出击,从各自为战到多方联动,覆盖全国的疾病防控、传染病救治体系已经形成。

  2009年,在墨西哥、美国相继暴发甲型H1N1疫情后,政府就国内情况及所采取的应急措施进行了及时的通报,有利于避免发生社会恐慌。原卫生部立即指导各地做好人感染猪流感的预防、控制工作。可以说,甲型H1N1流感在并没有引起太大的恐慌,在某种程度上,得益于及时和全面的信息公开制度,以及政府充分、完善和快速的应急预警和处理机制。

  举国联防新冠肺炎

  为世界筑起“第一道防线”

  2020年1月,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各级政府立即采取了严格防控措施,以抑制疫情蔓延速度。

  疫情暴发之初,卫健委发布1号公告,及时将新冠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随即,全国各地陆续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省指挥部根据的决策部署和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各地先后出台紧急通知,禁止举办群体性聚餐和人员聚集的集体活动。随后,全国20多个省区市先后实施小区封闭式管理:物业管理企业与街道、社区紧密配合,严格执行出入管理,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

  教育部则连续发出通知,全面部署统筹做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工作,全国大中小学、幼儿园等开学时间推迟。

  采取的一系列严格防控措施,有效遏制了疫情蔓延。世卫组织专家小组认为,采用的非药物类疫情防控措施和经验,对卫生系统和应对疫情能力较弱的低收入来说“是无价的”。世卫组织官员评价说,在发现病例和接触者、患者护理和管理、如何准备医院和个人防护设备、感染预防和控制等方面都提供了十分重要的经验。

  对于在经济和人民生活上付出的巨大代价和牺牲,世卫组织称赞说,为抵御新冠肺炎疫情传播至国际筑建起了第一道防线。而疫情防控经验被各国吸取,可以成为国际抵御新冠肺炎的第二道防线。

  参考文献:

  《疫情防控越吃劲 越要坚持依法—透视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中的“战疫大招”》2020/02/10 新华社

  《“非典”十年 公共治理体系变革(3)》2013/6/18薛澜 刘冰 学习时报

  《SARS之后重金打造的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为何并未及时启动》2020/02/08 刘玉海 瞿依贤 经济观察网

  《突发事件应对与安全教育》王威、徐军、廖海波、潘洪涛

  《遇SARS而后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之路》2013/2/19雷滢 网

  《非常时期的非常速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出台经过》2003/10 茅家梁

  《后非典,十年的价值》2014/06/ 23 吕天玲 陈沙沙 民生周刊

  《25个省区市启动一级响应 一级响应是什么?》2020/01/25 人民网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简婷婷刘皓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