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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三季度资产支持证券市场季报:首单5G专场资产证券化产品成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5-16

  【研究报告内容摘要】

  1.基础设施公募REITs试点加快推进自2020年4月30日,中国证监会、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布置开展基础设施REITs试点工作以来,监管层积极探索,加大力度推进我国REITs发展,各项政策纷纷落地:2020年7月31日国家发改委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20年8月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2020年9月4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就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2020年9月22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2020年9月23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了《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各项政策的推动下,包括()、()、()等在内的多家A股上市公司陆续发布公告称,已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具体看,东湖高新拟选取武汉软件新城1.1期产业园项目作为标的资产进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申报发行工作,募集资金用于东湖高新集团软件和信息服务行业全产业链主题园区建设;渤海股份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拟以其持有的部分项目作为入池资产,开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的申报发行工作;首创股份拟选深圳、合肥项目为标的资产进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申报发行工作,拟定募集规模约18.35亿元,募集资金用于存量项目提标改造、新增项目投资、偿还存量债务等。

  联合认为,我国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试点具有坚实的现实基础。从基本概念上来看REITs(RealEstateInvestmentTrusts)的实质是基于优良底层不动产、获得稳定投资回报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从国外实践看,REITs已广泛应用于交通、能源、市政、仓储物流、大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领域,重点国家广义基础设施领域REITs市值约占全部REITs市值的近1/2。从国内资产看,当前我国在交通能源、生态环保、城市建设、仓储物流等基础设施领域形成了大量类型丰富的优质资产,一批基础设施项目实现了良好投资回报且具有一定增长空间。联合认为,推进基础设施REITs试点,有助于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带动增量投资,帮助上市公司做大做强;同时,也是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重要举措。总体看来,未来,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公募REITs试点的落地,我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将会迎来快速发展期。2.全国首单5G专场资产证券化产品成功发行2020年9月17日,由深圳高新投发起的南山区高新投知识产权3期资产支持计划(5G专场)正式成立,该产品为国内首单5G专场资产证券化产品。此次5G专场资产证券化产品是南山区高新投知识产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储架项目的第三期,发行规模4.55亿元,发行人为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增信方为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计划管理人为中山证券,托管行是民生银行。该产品基础资产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共计66项,其中发明专利29项,实用新型34项,软件著作权3项。经过南山区政府补贴和深圳高新投费率优惠,18家入池企业实际融资成本仅约3%/年。18家入池企业分别是:()、()、()、海光电子、()、()、创梦天地、()、兆驰照明、星联天通、普宙科技、()、易信科技、()、中天迅、()、讯方技术、()。

  联合认为,此次5G专场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成功发行,对扩展我国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边界,推进全国5G网络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优化国家产业布局具有重要意义。2020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时强调,要“推进5G、物联网、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建投资”。5G网络是实现万物互联互通的关键基础设施,能够为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等数字平台建设提供强大支撑,加快推动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既能为当前稳增长、保就业提供强劲动力,又能铸造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以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为切入点,推进5G网络基础设施投资,一方面,丰富了我国知识产权产品的种类,拓展了知识产权证券化的边界,促进了我国债券行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以新兴产业为标的物进行的资产证券化,有利于解决我国新兴产业前期发展资金不足问题,有利于调整我国产业发展方向,促进我国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经济的高质量。

  3.信贷ABS取消备案登记,实施信息登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政策精神,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优化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登记管理流程,2020年9月30日,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息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自2020年11月开始实行,届时银保监会将不再对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备案登记,转而实施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息登记。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应当依照本通知要求进行信息集中统一登记,发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前,应当对拟发行产品的基础资产明细和资产支持证券信息实施初始登记。

  同时,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加强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息登记内部管理、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信息登记机构应当承担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息登记的相关职责,并规定银保监会依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联合认为,信贷ABS取消备案登记,实施信息登记,有利于简化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办理流程,提高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效率,促进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规范健康发展。2014年1月20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备案登记工作流程的通知》,规定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将由审批制改为业务备案制,这一过程极大地提高了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效率,推进了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展,为中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在2014―2020年间的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然而,随着中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增多,原有的备案制日益成为制约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效率的阻碍,为此,2020年9月30日,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息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取消信贷ABS备案登记制,实施信息登记制。总体看来,与备案登记制度相比,信息登记制度取消了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前置备案过程,简化了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办理流程,促进了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展,随着该项规定的执行,信贷ABS将进一步提高企业融资能力,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